从快照恢复文件和文件夹 提示: 使用快照还原可快速恢复卷或 LUN 上的所有数据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见还原卷。 启用为管理员启用 File Station 快照目录后,可以在 File Station 中从快照恢复文件和文件夹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见快照全局设置。 转到存储与快照总管 > 存储 > 存储/快照。 选择厚卷或精简卷。卷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快照。 单击快照,然后选择快照管理器。此时会打开快照管理器窗口。 选择一个快照。 选择要恢复的文件和文件夹。 执行以下操作之一。 操作 描述 选择恢复 > 恢复文件 将文件或文件夹恢复到其原始存储位置。如果 NAS 上仍然存在文件或文件夹,则这些文件或文件夹将被旧版本覆盖。 警告: 创建快照后进行的所有更改都将被删除。 选择恢复 > 恢复文件到 选择以下恢复选项之一。 将文件或文件夹恢复到 NAS 上的其他位置。 将文件或文件夹恢复到远程装载的存储空间。 将单个共享文件夹恢复为新共享文件夹。 在菜单栏中,单击 将文件和文件夹以 ZIP 文件形式下载到您的计算机。 QTS 将恢复文件和文件夹,随后会显示一条确认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