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 NAS 用户分享文件或文件夹
- 打开 File Station。
- 找到文件或文件夹。
- 执行以下方法之一。
方法
用户操作
使用工具栏
-
选择文件或文件夹。
-
单击 。
-
选择给 NAS 用户。
使用上下文菜单
-
右键单击文件或文件夹。
-
选择共享,然后选择至 NAS 用户。
此时会出现分享窗口。
-
-
选择要与哪些用户分享文件或文件夹。
选项
用户操作
现有用户
从列表中选择一个用户。
可选:选择给用户发送邮件通知,然后指定电子邮件主题和消息。只有提供了电子邮件信息的用户才会收到通知。
注:您可以在控制台 > 权限 > 用户中为每个用户指定电子邮件信息。
新用户
创建新用户帐户。
- 可选:
单击更多设置并配置额外设置。
字段
用户操作
链接名称 输入链接名称或者使用文件或文件夹的当前名称。
注:链接名称不能包含以下字符:/ | \ : ?< > * "
域名/IP 选择域名或 IP 地址。
提示:支持以下域和 IP 地址:
myQNAPcloud:使用 myQNAPcloud 中设置的 DDNS 地址提供共享文件或文件夹的链接。
WAN:向使用不同网络的其他计算机提供共享文件或文件夹的链接。
LAN:向使用同一本地网络的其他计算机提供共享文件或文件夹的链接。
SmartShare:通过 myQNAPcloud Link 提供共享文件或文件夹的 SmartURL。
所有可用链接:使用所有可用域和 IP 提供共享文件或文件夹的链接。
注:收件人具有直接读取权限。
在 URL 中显示 SSL 使用 HTTPS URL。
即时格式转换 允许用户即时格式转换视频。
注:此设置只在分享文件时出现。
要使用即时格式转换,您必须安装并启用 Video Station 5.2.0(或更高版本)。
允许文件上传到此文件夹 允许用户将文件上传到此文件夹。
注:此设置只在分享文件夹时出现。
有效期限 指定到期日期。
注:到期日之后无法访问分享的文件或文件夹。
密码 需要密码才能访问链接。
提示:-
如果您启用此选项,则此字段不能为空。
要在电子邮件中加入密码,请选择在电子邮件中显示密码。
-
单击立即分享。
File Station 即会与指定用户分享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