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 NAS 使用者分享檔案或資料夾
- 開啟File Station。
- 尋找檔案或資料夾。
- 執行下列其中一個方法。
方式
使用者動作
使用工具列
-
選擇檔案或資料夾。
-
按一下
。
-
選擇[分享給 NAS 使用者]。
使用快顯選單
-
在檔案或資料夾上按一下滑鼠右鍵。
-
選擇[分享],然後選擇[分享給 NAS 使用者]。
[分享]視窗隨即顯示。
-
-
選擇一起分享檔案或資料夾的使用者。
選項
使用者動作
已建立的使用者
從清單中選擇使用者。
選擇性步驟:選擇[寄送電子郵件通知給使用者],然後輸入電子郵件主旨和訊息。使用者必須提供電子郵件資訊,才會收到通知。
註:您可以前往[控制台] > [權限] > [使用者]來指定每個使用者的電子郵件資訊。
新的使用者
建立新的使用者帳號。
- 選擇性的:
按一下[更多設定]並編輯其他設定。
欄位
使用者動作
連結名稱 輸入連結名稱或使用目前的檔案或資料夾名稱。
註:連結名稱不得具有下列字元:/ | \ : ? < > * "
網域名稱/IP 選擇網域名稱或 IP 位址。
提示:支援下列網域和 IP 位址:
myQNAPcloud:使用 myQNAPcloud 中設定的 DDNS 位址,提供共用檔案或資料夾的連結。
WAN:使用不同的網路,提供共用檔案或資料夾至其他電腦的連結。
LAN:使用同一區域網路,提供共用檔案或資料夾至其他電腦的連結。
SmartShare:透過 myQNAPcloud Link 提供共用檔案或資料夾的 SmartURL。
所有可用連結:使用全部可用的網域和 IP,提供共用檔案或資料夾的連結。
註:收件者取得直接讀取權限。
URL 中顯示 SSL 加密機制 使用 HTTPS URL。
即時轉檔 允許使用者即時轉檔影片。
註:唯有在分享檔案時,才能看見此設定。
您必須安裝和啟用 Video Station 5.2.0 (或以上版本),才可使用即時轉檔功能。
允許檔案上傳至此資料夾 允許使用者上傳檔案到此資料夾。
註:唯有在分享資料夾時,才能看見此設定。
有效時間 設定到期日。
註:到期日過後,就無法存取共用檔案或資料夾。
密碼 需要輸入密碼才能存取連結。
提示:-
如果您啟用此選項,則此欄位不能為空。
若要在電子郵件中顯示密碼,請選擇[在電子郵件中顯示密碼]。
-
按一下[立即分享]。
File Station 隨即向指定的使用者分享檔案。